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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门提醒:毕业生勿忘办理转正定级
发布时间:2010-11-26?    作者:    发布:

    现正值09年毕业生工作一年转正之际,有许多毕业生因对办理“转正定级” 手续意识模糊,不够重视,而错过转正定级时间,影响了干部身份的确认、工作时间、工龄确定和职称评定等各种问题,同时也影响了以后工作的正常调动。
 
    “我们经常遇到有的毕业生工作一定年限后,到人事部门确定职称时,由于所在单位只按内部规定为他转正,一直未按国家统一规定到当地人事部门为他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所以职称也就无法确定,直接影响以后职称的认定时间。”烟台市福山区人事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人事部门也借此提醒大中专毕业生,一定要及时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据了解,“转正定级”是大中专毕业生自报到之日起满一年后应及时办理的手续,无论是个人委托档案管理还是单位集体人事代理的往届毕业生都应该及时办理。这也是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由学生档案转为干部档案的必备手续。有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由用人单位到人才中心直接办理;个人委托管理档案的毕业生,可直接到人才中心办理,由人才中心出具转正定级和职称确定意见。
 
人保部长尹蔚民提醒未就业大学生去登记

    据尹蔚民介绍,截至7月1日,大学生的就业率是68%,与去年的就业情况相比基本持平。对于还有相当多的大学生没有找到工作,尹蔚民表示,大学生就业形势还很严峻。

    尹蔚民说:“我们的目标是力争在今年年底使大多数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都能够实现就业,并且确保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当年实现就业。所以我希望,现在已经离校还没有就业的大学毕业生能够到我们劳动部门去登记。”

■乙肝检查

是否取消存争议


    乙肝病原携带者在我国是非常大的群体,超过1亿人。他们在就业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尹蔚民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和有关部门一起,进一步落实关于就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他说:“我们一些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得还不够好。其中遇到的一个比较实际的问题,就是在就业体检的时候是不是要取消对乙肝项目的一些检查,有不同的看法。”

■大学生就业

大学生与农民工收入趋近,不奇怪

    针对同龄刚毕业的大学生与农民工收入现在水平逐步趋向一致之说,尹蔚民表示,企业的工资不是以身份来论的,主要是以岗位来论,同一个岗位是同工同酬的。

    尹蔚民说,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近几年农民工就业的工资水平是在不断提高的,金融危机的影响使一些企业经营困难,相应缩减了一部分的工资水平,但是总体上农民工工资的水平没有降低很多,据统计,现在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水平在1400元钱左右。

    今年的大学毕业生是611万,比去年增加了54万,再加上今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经营困难,所以大学生的就业难度比过去更大。

    尹蔚民说:“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就业价值取向也有一些变化,会寻求一些工资比较低的岗位,如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企业的工资不是以身份来论的,主要是以岗位来论,同一个岗位是同工同酬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绩效工资

不是简单的涨工资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宏山认为:“绩效工资可以把两类人调动起来:一类是年轻人。在现行的体制标准下,年轻人的工资最低,干的活却最多。另一类是能人。相当一部分能人在事业单位干到一定程度都不干了,即便他的科研能力很强,因为他知道在现行体制下,即使干死了也就那么回事。”有学者建议绩效工资占工资权重至少30%。

    尹蔚民表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不是简单的涨工资,而是要同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相结合,同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机制相结合,是建立一种新的机制和制度。

    尹蔚民说,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的消息公布后,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网上各种各样的评论、跟帖有140多万条。

    据他介绍,我国事业单位有120多万个,在职人员有30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900多万人,而且事业单位集中了我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高知识群体。
 
 
记者调查:半数大学生不把档案当回事

    职称评定、缴交社保、出国政审……每到这时,不少人才想起已忽略多年的档案,于是开始四处寻找,从学校、派出所到人才中心,档案一下子变得重要起来。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因觉得档案挂靠费用过高或对档案功能认识不够,丢弃档案的“弃档族”和将随身档案放在身边的“自揣族”越来越多。
    退休后因档案“吃亏”
    几天前,家住星海湾街道星南社区的小孙来到社区,请社区工作者帮忙出具一份两年前在辖区单位工作的证明。原来,几年前他大学刚毕业时,将档案转到了人才服务中心,而随着时间推移,档案保管费越来越多,小孙干脆将档案丢到脑后不再过问。最近,小孙打算跳槽到另一家单位工作,可新单位要求必须出具在原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在校时的实习证明。小孙打听过后才知道,由于他当时没有去人才中心报到,几年来的工作经历全凭口述,人才中心根本无法出具任何相关证明。
    无独有偶,家住满庭芳社区的满女士最近刚退休,可她到社区领取独生子女费时却遇到了难题。原来,她的独生子女证丢失需要查档,但因为档案不知去向,不知从何查找,最后也只好先放弃了国家给补助的机会。
    星海湾街道再就业处工作人员孙美玲告诉记者,每年,都会有不少丢弃档案的人因出国、结婚、调工作等问题来社区咨询,甚至求开证明。其中,以辖内刚毕业的大学生居多。
    很多事情绕不开档案
    被过去人视如“命根”的“档案”,在现代人眼里怎么就成了“鸡肋”?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副部长王言武表示,现在档案在许多方面仍然是绕不开的一环。比如职称评审;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调动、转正和计算工龄;申请出国留学;及其他一些方面出具证明所用,比如近期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如果没有档案,单位就无法为你办理社会保险;如果大学生毕业时没有及时去档案存放地人才中心报到,几年后仍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转正定级和工龄及退休金的计算。”王言武告诉记者,从去年起,档案实行所地化管理,档案可以放在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区人才服务中心。“档案能起到证明个人工作经历、诚信度的作用,有些地方单位会根据档案查看应聘者的诚信、失业记录,所以,我们应该用新的观念重视个人档案。”
    调查时,记者在某高校门前随机采访了10名大学生,其中一半以上的学生说不清楚毕业时怎样处置档案。“先把档案放在学校存着,什么时候接收单位需要档案,再去提也不晚,再说现在不少单位考察的是实际能力,不太注重档案。”大三学生小蒋说。而去年毕业于北京某高校的小楠则说:“我的档案就放在我自己手里,这样比较安全,还不用缴纳管理费。”


大学生求职,躲开5大圈套

    想要工作先交费
    受害者出镜:慧慧今年9月要从大学毕业,之前她在京城一家国家级的报社实习。一天他们部门主任提醒说,报社要招聘19个人,她可以争取一下。尽管她是实习生,和报社人力资源部门很熟悉,但当她去报名的时候,照样被通知要交100元的考试报名费用。“我也经常听说,企业这样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但没有办法,我要想得到这个工作,就必须交费,现在找工作是个买方市场,只要有机会我们都希望争取,所以,只要不是很过分,一般像收费什么的,我们都会默默承受。”
行家分析:职场侵权维权调查结果显示,有接近一半的上班族在进行招聘时,经历过被欺诈的遭遇,这种欺诈主要表现在,以保证金、服装费、培训费等名义骗取费用。
其实早在1995年,国家就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报名费、抵押金、保证金等费用。另外,在求职过程中,首先要对求职目标公司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且,遭遇诈骗后要及时报案。


试用无期转正无望
    受害者出镜:现在找工作不容易,有了一个工作,要转正混个正式员工的身份更不容易。“谁让你喜欢来,既然没有更好的机会选择,那就坚持吧,我开始还抱有很快转正的希望,但慢慢地和同事熟悉了之后,才发现在我们公司要想转正不熬个一两年根本就不算事儿,所以自己也就适应了,也习惯了,尽管自己有时候很不平衡,尤其是当我工作最多,但报酬拿得最少的时候。不瞒您说,我现在一个月的基本报酬就800元,如果领导高兴了,我还有几个多余的钱发发,如果领导不高兴那就没戏了。”小梅如是说,她介绍说,自己目前是北京一家电脑公司的销售人员。
   行家分析:职场侵权维权调查结果显示,有接近三成的职场人士表示,他们在进行招聘时,也遇到过以实习名义打工,迟迟得不到转正的事实。
   职业专家认为,如果你是往届毕业生,那用人单位应该跟你签合同,但如果你还没有从学校毕业,那你打工的行为只能算是勤工俭学,应该不存在转正的说法。而对于已经毕业的学生来说,如果他们与用人单位达成用人协议后,其实习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超过6个月,建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及时沟通,而不要一味地忍受。


要辞退员工却封锁消息
    受害者出镜:1983年出生的马小姐,现在面临失业的危险。她告诉记者,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知道了公司要撤掉一个部门,而她正好在这个部门,属于被辞退对象。听说就是这个月底(走人)。现在自己就等着被炒鱿鱼呢。但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人通知她。
    行家分析: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表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向马小姐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应按马小姐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建议马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50%额外经济补偿金。
    公司因经营调整等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可以的,但应该提前告知员工,尤其是必须考虑到那些与公司调整业务紧密相关部门的人员的利益,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合同随后签你先来上班
    受害者出镜:张娟在一家公司打工,去年年中,因为在出差时出了交通事故,导致腰椎受损。张娟以工伤为由,要求老板负担她的一切医疗费用,但是老板以没有正式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她的请求。张娟觉得自己很委屈,“当时是我们公司说先试用,如果合格才签合同,但尽管我的工作他们很认可,但还是没有签正式合同,可谁知道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她的身体虽然大致恢复,但因为腰椎受损,今后不能干重体力的活,也不能长时间工作。
    行家分析:韩智力表示: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劳动者有必要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把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化。而且,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还要注意收集证据。比如,可以将招聘单位的招聘广告、双方在招聘会上签订的合同意向书等妥善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虽然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有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人证物证,都可以顺利维权。


保险补贴在工资里
    受害者出镜:袁小石从甘肃一个小县城到北京工作。“我从来都没有问过保险的事情,因为我们这些来自偏远县城的打工者,原来工作过的单位都没有涉及所谓的保险。所以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工作后还有保险这样的福利。可是去年来北京工作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通知我们说,要给大家上基本的社会保险,并要求如果以前上过保险的同志,需要把相关手续转到公司,如果没有的,那就每月多发300元,以作为保险补贴到工资里。我开始一听还挺高兴,心想每月还多发点钱,那就直接给我吧。但后来和同事聊天才知道,我们发的保险补贴比他们的少了很多,才知道公司的做法看似照顾我们,其实是在欺骗我们。”
    行家分析:韩智力表示,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基本的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受害人要主动和用人单位进行协调要求公司给缴纳所有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可以整理书面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维权行动。如果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一定要注意务必保留你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